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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宝nba直播: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作者:欧宝nba直播在线直播 出处:欧宝odbo官网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亮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了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人为公司子公司,运营正常,资信良好,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置换金额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总额为8,909.50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6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3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4.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863.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506.70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103,357.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26日全部到位,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永证验字(2022)第210017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如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需求,缺口部分由公司以自筹方式解决;如项目以公司自筹资金已经作了先期投资,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用于后续剩余投入。

  截至2022年5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计人民币8,620.53万元,本次拟置换人民币8,620.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发行费用共计7,506.70万元(不含税),其中承销保荐费用、部分审计及验资费用合计6,424.33万元(不含税)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2022年5月10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剩余部分发行费用288.97万元(不含税),本次拟一并置换人民币288.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综合上述两项前期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和支付情况,本次预计置换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8,909.50万元。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永证专字(2022)第310330号)。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置换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未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置换金额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永证专字(2022)第310330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嘉环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南京九五嘉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兴晟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宁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嘉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各子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实际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京嘉环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74.72%、南京九五嘉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72.56%、南京兴晟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70.05%、南京宁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76.86%,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1.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嘉环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南京九五嘉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兴晟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宁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嘉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2.公司对各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但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与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不能互相调剂使用。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将根据公司对其持有的股权比例进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超出其持有股权比例的担保时,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应当提供反担保。

  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2022年度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

  南京嘉环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3A,地址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10幢,经营范围包含:电子产品、通信产品、网络设备的软硬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网络工程设计安装;通信设备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京嘉环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4,408.47万元,负债总额为10,766.31万元,净资产为3,642.16万元。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2021年度,南京嘉环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924.99万元,净利润237.41万元。

  南京九五嘉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14MA1TCDU82D,地址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10幢,经营范围包含: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电子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通信设备、网络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互联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站建设;面向成年人开展的培训服务(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京九五嘉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704.29万元,负债总额为1,962.33万元,净资产为741.96万元。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2021年度,南京九五嘉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68.38万元,净利润228.67万元。

  南京兴晟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14MA1W6QJB2K,地址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10幢,经营范围包含:信息技术研发;通信工程、网络工程设计、施工;通信设备、计算机设备销售、调试及售后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网站建设;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京兴晟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8,538.99万元,负债总额为5,981.76万元,净资产为2,557.23万元。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2021年度,南京兴晟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678.59万元,净利润526.04万元。

  南京宁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14MA1W92UU95,地址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10幢,经营范围包含:信息技术、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网络工程、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电子产品、计算机、通信设备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通信设备、计算机及配件销售、售后服务;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京宁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9,417.93万元,负债总额为7,238.69万元,净资产为2,179.24万元。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2021年度,南京宁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92.14万元,净利润333.59万元。

  南京嘉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14MA21N3J9XR,地址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10号楼13层1301,经营范围包含: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物联网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智能家庭网关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京嘉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82.12万元,负债总额为329.53万元,净资产为252.59万元。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2021年度,南京嘉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87万元,净利润-115.92万元。

  由于实际担保行为尚未发生,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担保行为发生时及时披露相关担保内容,包括协议签署日期、被担保人和债权人名称、担保金额等。

  为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担保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风险可控。其中,南京嘉环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南京九五嘉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兴晟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宁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目前上述全资子公司经营管理稳定正常,资金能满足日常经营所需,具备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2022年度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相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推动相关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为子公司2022年度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人为公司子公司,运营正常,资信良好,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1)孔保忠,现担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主管合伙人。1999年5月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加入永拓,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22年,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近三年在永拓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鉴证工作。

  (2)彭灿,现担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高级项目经理。2016年12月29日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11年,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近三年在永拓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鉴证工作。

  马向军,现担任永拓质量控制合伙人、总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1998年12月23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年10月1日加入永拓并为其提供审计服务。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22年,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近三年在永拓复核过的上市公司16家,主要有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期(2022)年报审计费用总计人民币13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上述费用系根据永拓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工作人员工作天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1年聘请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工作认真、遵守职业操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时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现公司继续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事前许可意见: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1年度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客观、公正的审计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独立性,我们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上述议案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中国证监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整合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修订、废除了部分制度规范。根据此次监管法规的最新修订内容,公司对现有制度规范体系进行了梳理,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规范公司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拟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修订的1-12号制度董事会审议后生效,13-24号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及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3、特别提示:前来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严格遵守南京市政府规定的防疫要求,做好防护工作。请提前了解相关防疫政策,以免无法现场参会。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股东大会。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现金管理种类: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现金管理金额: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4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为提高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6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3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4.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863.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506.70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3,357.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26日全部到位,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永证验字(2022)第210017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仅为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预计,公司尚未开展具体的现金管理事项。

  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2)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将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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